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委托开展2025—2026年度无线电运维
项目监理服务的比选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2025—2026年度无线电运维(C包)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履约效能,全面达成运行维护高质量目标,我厅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监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目的
为确保运行维护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并达到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特委托专业第三方监理单位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通过对项目质量、进度、验收、经费、变更实施全流程把控,同步推进合同管理与文档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保障运行维护高效、稳定落地,提升运行维护的规范性、可靠性与业务适配性。
二、委托内容
对2025—2026年度无线电运维(C包)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运维内容为: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指挥中心等技术设施进行巡检维护,定期开展性能指标测试,及时修复故障设备,必要时对技术用房进行修缮,协助我厅开展日常监测、干扰排查、重大活动保障、技术演练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总投资金额为938.56万元。
(一)服务准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668.6-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第5部分:软件项目监理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委托单位与承建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委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或服务内容。
8.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二)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1-2014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1部分: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2-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68.4-2017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668.6-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第5部分 :软件项目监理规范、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21号)和《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无办函〔2020〕3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4〕42号)等相关规定。
2.委托单位与承建单位、服务单位签订的技术或服务合同。
3.委托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4.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文件及各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5.国家有关合同、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6.国家颁部或地方政府颁部的有关监理管理办法和规定。
7.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8.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技术监督、项目验收规范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9.其他与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0.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三)日常监理
1.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按项目需要派驻相应的专业人进行项目监理,至少保证1名专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随时为委托单位提供服务,总监理项目师必需专职于本项目。
2.督促并协助运维团队制定详细、科学、合理的巡检计划,明确巡检时间、路线、内容及责任人。
3.监督运维人员按照既定计划进行巡检,检查其是否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温度、湿度等参数。每月随机抽查巡检情况,防止出现漏检或虚假记录现象。如发现某运维人员连续多次巡检记录填写不完整,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4.对于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或故障,督促运维人员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进度,确保运维人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建立问题台账,记录问题描述、发现时间、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5.定期检查运维文档的完整性,包括设备手册、操作指南、维护记录、故障报告等。
6.检查运维团队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7.定期每月末举行工作会议,督促服务单位全面总结本月运维工作。对本月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发生率、维护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运维工作整体效果。当发生重大故障或反复出现的疑难故障时,及时召开故障分析会。针对新技术的应用、运维流程的优化等问题,组织技术研讨会。
8.运行维护工作完成后,对维护效果进行评估,出具监理评估报告。
9.协助委托单位组织验收评审会议。
(四)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制定一整套监理安全保密制度,确定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供应商:
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监理履行保密责任;
2.监理单位各级组织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3.按照公司内部保密规定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验收要求
1.审核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监理方在对运维服务计划执行、设备维护质量监督、故障处理跟进、服务响应时效等关键环节,同时在整个运维项目周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关键环节监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时,方可对监理工作予以验收。
2.本监理工作的验收由委托单位组织。
三、服务期限
监理项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通过验收止。
四、报价要求
该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万元整。有关单位报价时不能超过该项目的总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三)工程监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四)供应商实力及业绩、优势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五)供应商截至申报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比选。
(六)申报函(加盖公章,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七)技术方案。
特别声明:申报单位未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同未提供,将失去申请资格。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处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在收到超过3家(含3家)有效申报材料后,由我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比选(不得少于3名专家),评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专家评审、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最终服务承担单位负责。
(三)比选规则
采用综合比选方式(不以最低报价选取)。采取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初审的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
(四)凡有意参与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6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四楼403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0号),联系电话:0898-65391980。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